“2016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第20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内蒙古展位设计制作方案征集公告
30.03.2016 16:34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一、展示目的
展示内蒙古区情及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介绍内蒙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构想,围绕打造中俄蒙经济走廊,重点推介跨境合作区及跨境电子商务;落实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大力宣传内蒙古信息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和项目推介。
二、展位位置
本届西洽会内蒙古展位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3馆(信息与高新技术产业馆),位于T5展位,总面积约180平方米(展位示意图见附件1)。
三、基本要求
本届西洽会内蒙古展位总体展示将采取图片、文字相结合方式,无实物展示。布展及搭建工作严格按照第20届西洽会布展规定的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布展要求可在“在线西洽会”网站下载)。内蒙古展位设计及制作总价(含现场所有费用)控制在15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设计要求
(一)展位设计总体要求美观大方、图文并茂、富有民族特点,采用声、光、电、多媒体相结合的现代展示手法,做到“动态感”和“时代感”的完美结合。
(二)展示内容分三部分,在设计上要有整体感、统一风格和协调性,要符合不同的展示特点和功能要求。第一部分,内蒙古形象展示。主要展示自治区概况及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第二部分,自治区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相关内容。重点介绍内蒙古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情况及打造中俄蒙经济走廊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总体介绍后分别推介6个跨境合作区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各跨境合作区展示处设洽谈区。第三部分,自治区信息与高新技术产业展示。主要展示内蒙古信息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资源、政策等发展优势及未来发展前景。同时重点宣传在该产业领域具有比较优势的5-6个盟市。各盟市展示处同样设洽谈区。
展区入口处设LED显示屏幕、咨询台。本次展示无实物展示,无需制作展柜。展板、灯箱数量、尺寸依据面积及位置,由设计单位先行设计。
(三)投资洽谈、宣传推介是本次展览展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布局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对洽谈氛围的烘托。
(四)内蒙古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要求在醒目大字前加蒙文,蒙文由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见附件2)。设计应注意:蒙文在左、汉文在右或蒙文在上、汉文在下,蒙文字体大小所占位置与汉字大体相同。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报送方案单位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大型声光电景观工程施工经历。报送方案时,要提供经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加盖公章的有效复印件)。
六、投标方案内容
主要包括展示方案总体说明、展示布局图和效果图、经费预算明细、布展安排等,同时报送电子版本。各投标单位可报送A、B两种方案供我单位参考。
七、时限要求
(一)本次征集工作从2016年3月24日开始,4月5日为报送方案的截止日期(寄送以当地的邮戳为准)。经评定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报主管部门审定后,4月10日前通知中选单位,经修改审定后签定合同。对没有中选的方案,不再通知设计单位,谨在此表示谢意。
(二)报送的设计方案请彩喷出效果图并制作成PPT存入光盘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
(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
八、联系单位及人员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协作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内蒙古发展大厦(邮编010098)
联系人:萨奇日 刘如婷
电 话:0471-6659297 665942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1:第20届西洽会内蒙古展位示意图
附2:“内蒙古”蒙文字体字样
内蒙古经济协作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4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30.03.201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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