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八仙筒派出所连续破获两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11.12.2014  18:12
 

林业厅政府网12月11日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辽市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八仙筒森林公安派出所,为切实开展好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组织有力,加强信息布控、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内森林资源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进行了集中整治,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近日,八仙筒森林公安派出所经巡查发现两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民警在对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查时,发现位于八仙筒镇门迪浩来嘎查沙日浩来村民组西、八仙筒至东方红村沙石路路西,有一处新建棚舍疑似占用林地建筑。民警立即对该建筑进行GPS圈测,并报与资源站进行落点比对,确定了所占土地类型为林业用地。随后通过调查,确定该建筑是门迪浩来嘎查全福养牛合作社所建牛舍及草料库,建于2014年8月,共占林地468平方米,合作社法人包福全称已申请办理用地审批,但批文并未下达,属未批先建,仍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

另一起案件是民警在东明镇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东明镇北奈林村村西有一座棚舍疑似占用林地建筑,经圈测落图比对,确定棚舍西北角所占土地为林业用地。在随后展开的调查中民警得知:涉案建筑为东明镇北奈林村村民孟庆虎所建牛舍,建于2014年10月,牛舍西北角占用林地面积43平方米。当事人孟庆虎对其擅自占用林地建棚舍、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两起案件均在办理当中。

八仙筒派出所通过对这两起案件的连续高效查处,在辖区范围内起到了较好的宣传、震慑效果,达到了“打击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有效保护了辖区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