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部署推进以预警为先导的全社会响应机制建设
中国气象报记者汪玲玲报道 1月8日上午,浙江省委副书记王辉忠主持召开省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再次强调要深化气象改革,推进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全社会响应机制建设。省气象局局长黎健参加会议。
会上,王辉忠指出,中国气象局把气象服务体制改革试点放在浙江,是对浙江的信任,要将气象改革融入全省改革大局,加大对气象改革的支持力度。王辉忠要求,要总结反思“菲特”台风暴雨等防灾减灾中的经验教训,针对政府承担防灾减灾无限责任,公民防灾减灾责任、义务不明确,预警发出后部门联动、社会响应能力不强等薄弱环节,加快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全社会防灾减灾应急响应机制,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基层组织和公众在灾害应急中的职责和义务,要在宁波等地出台《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推动省级相关条例的出台工作。此外,王辉忠还强调要完善雾霾监测预警和社会响应机制。
根据《浙江省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6年工作计划》,省局将牵头推进气象安全体制机制改革,省人大法工委、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参与,明确到2016年底,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属地化发布改革,制定《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听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指导性意见》。以海宁为试点,建立气象安全始终时候监管理制度,推进雷电灾害风险和气候可行性的项目评估调整为区域评估。编制《浙江省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指南》,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公众防灾行为。成立省市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同时,加快推进《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管理条例》立法。
据悉,去年以来,浙江省局以中国气象局在浙江省开展气象服务改革和防雷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公共安全气象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省委将“公共安全气象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纳入2015年度省委改革重点任务。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公共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气象安全多方治理体系、气象事业支撑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改革措施,为推进浙江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改革工作还得到了省政协、省人大的支持,省政协乔传秀主席主持召开以“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主题的“民生论坛”,副主席带队调研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并形成调研报告递交省委省政府。在省人大的推动下,《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办法》列入2016年省人大一类立法计划。目前,宁波等53个市、县政府出台了《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