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严把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关

24.08.2015  18:43

  为切实做好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4月25日,二连浩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我市2015年度第一批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实施启动会,二连浩特市委农工部、财政局负责人和交通、农牧、水务、住建、格苏木等相关项目单位法人、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二连浩特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包玉梅主持。

  会上,二连浩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就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使用范围、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市财政局农财科负责人就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账目设立等事项作了讲解。包玉梅局长强调,兴边富民行动是国家民委按照中央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倡议发起的旨在“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一项边境开发工程,截至2014年,二连浩特市共使用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5530万元,实施了35个兴边富民行动项目,有力推动了口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今年,自治区下达二连浩特市第一批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1200万元,我们要按照“兴边富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和资金使用要求,本着为边境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结合二连浩特市“十个全覆盖”工程,按照二连浩特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把“兴边富民行动”资金全部用于事关二连浩特市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上。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坚决杜绝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