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呼和浩特市民政工作主抓五个重点
[ 导读 ]今年我市民政工作将突出抓好五个重点,包括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五个方面。
今年我市民政工作将突出抓好五个重点,包括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五个方面。
突出抓好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成立由老龄办牵头,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工、民管和社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定期分析研究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相关目标任务。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突出抓好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2015年,市四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65元/月·人,五个旗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1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3644元/年·人。确保低保、五保、孤儿、城镇“三无”、“三民”人员救助经费落实发放到位。全面推开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大病门诊最高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最高救助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全面开展低保边缘人员大病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额度为5万元;修订完善我市临时救助政策,加强低保与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的衔接,进一步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力量,采取增加编制、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力量。
突出抓好以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居民自治为重点的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四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不断创造宽进的条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做好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规范和审批工作,推动自主运作、自律发展;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估率达到15%以上;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孵化机制,采取政府督导民办公助等方式,在市四区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种子资金,为各类人才提供创业就业平台,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逐步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扩大购买服务的种类和数量,增强经济类社会组织的造血功能,激活市场主体。
突出抓好以军民融合发展为重点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巩固、发展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进军营、下基层、到社区、进校园活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双拥”模范城评比检查的准备工作。
突出抓好以社会事务管理为重点的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新举措,拟定我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加强对救助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展好“暖冬救助”和“两会一节救助”专项行动;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1994年以来全市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工作,加大婚姻登记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水平,继续加强《收养法》和《收养登记办法》的学习与宣传,推进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