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30处火灾隐患被查处

25.12.2014  17:34

  为深刻汲取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12月10日至16日,乌市公安消防大队结合涉氨企业专项检查,对乌地区的7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发现7家企业存在值班室值班人员未经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与换气风机不联动、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储氨间与控制室或配电室之间未做防火分隔、消火栓无水、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具等30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乌市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有关规定对隐患单位下发了《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并要求有关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