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名提供涉恐线索群众获8万元奖励

16.06.2016  16:57

  6月15日上午,自治区反恐办在内蒙古博物院宝鼎广场举行“全民参与反恐,共筑北疆平安”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推进活动,公安机关现场向两名提供涉恐线索的群众,分别发放五万元和三万元现金作为奖励,并成立全区反恐志愿者团队。活动中,万人争相签名支持反恐。

  在活动现场,公安机关将一些反恐力量、特种装备大规模公开亮相,展示了狙击车、突击车等特种车辆和排爆机器人、炸药探测器等特种装备,还通过一些动漫、公益视频、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新媒体的方式,向市民宣传反恐知识。

  “几天前,上海一机场发生了爆炸事件,通过现场的视频看到很多市民在听到异响后,竟然上前围观,还有市民在离开现场时,还拎着大包小包,这就说明人们自我保护意识太薄弱,如果发生此类事情,首先要尽快远离事发地,最好将手中的物品遗弃。”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总队民警张志远称。

  市民遭遇突发状况如何自救和自我保护?张志远介绍,在宾馆、商场、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爆炸后,市民需要迅速寻找遮挡物趴下躲避,寻找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切不可围观,在情况危急时要舍弃身外之物;如遇到刀斧砍杀恐怖袭击时,市民要快速跑开迅速躲避,并及时报警,如果无法躲避要奋力反抗,实施自救互救;市民在发现可疑爆炸物时,要迅速撤离现场,切勿围观,及时报警求助。遭遇纵火恐怖袭击时,如果火势不大要迅速灭火,掩捂口鼻匍匐尽快撤离。

  市民在生活工作中,如果遇到可疑的人、事、物、车等涉恐线索,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关注“平安内蒙古”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信件向当地或上级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直接向执勤的民警当面举报。根据我区《群众举报涉恐涉爆线索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记者 齐晓英)

[责任编辑 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