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三项措施加强扶贫开发资金管理

04.02.2015  13:48

  去年,巴彦淖尔市通过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加强权力制约、推进项目落实与资金到位三项措施,加强扶贫开发资金管理。

  在2012年初提出产业化项目必须建立与贫困农牧民的利益连接机制、实现阳光操作和2013年推行“谁评审、谁审批、谁负责”制度的基础上,2014年改革了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全面推行“一切双到、两挂钩、两禁止”的办法。“一切双到”就是切块下达,到村到户;“两挂钩”就是与本年度旗县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数量挂钩,与上年度扶贫开发工作实绩挂钩;“两禁止”就是扶贫项目资金禁止安排扶贫龙头企业,禁止安排专业合作组织。

  去年,全市共投入扶贫资金10.87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亿元,“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4.2亿元,整合各类资金4.97亿元。以上措施确保了扶贫资金在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最大作用,从源头上防止了扶贫系统腐败现象的发生。(记者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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