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奥淳酒业获评“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
成为自治区白酒行业唯一入选企业、乌兰察布市唯一入选企业
4月27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前,一场隆重的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举行。
当天,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表彰大会”。会上,内蒙古奥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单位,被授予自治区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每年春节,公司都会对员工进行慰问。
早在2015年3月21日,中国中央、国务院即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工作部署。随后,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等12个部门下发《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对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客观合理的评价用人单位和谐程度,更好地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
据了解,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认定,分为市级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自治区级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自治区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需由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在已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中推荐,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确定,之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而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认定,需由旗县市区和市本级运营企业,根据《和谐劳动关系规范》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只有达到80分以上,才有资格报市级人社局初审,初审通过之后,才能进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认定。由此可见,获评自治区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绝非简单的事。
每年七一前后,奥淳都要举行趣味运动会。
记者对表彰名单进行梳理发现,获表彰的企业和单位,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其中不乏大家耳熟能详的企业,如老牌商业零售企业内蒙古民族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大型国企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而白酒生产企业,仅有内蒙古奥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入选,奥淳酒业也成为乌兰察布市唯一一家获得表彰的企业。
内蒙古奥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尹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奥淳酒业从成立之初,就非常尊重人才,不断引进高素质人才参与企业的用人制度建设,这为构建企业与员工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此次能够通过一级又一级的审核评定,也进一步说明,奥淳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走在了自治区白酒行业的前列。今后,奥淳酒业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自治区的白酒企业带个好头。(通讯员: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