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出台《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02.06.2016  16:34

林业厅政府网6月2日讯  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地保护管理,遏制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近日,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并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格国有林地用途管理,规范国有林地流转,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任务是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改变国有林地用途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流转国有林地及森林景观资源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变更国有林场隶属关系和经营范围行为;调处林权争议,督促尚未取得林权证的国有林场完成林权证核发工作。

方案》要求,各旗县区林业局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摸清林地遭受破坏和非法占用情况,重点查处非法占用和毁林开垦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流转国有林地、未经批准变更国有林场隶属关系及调处林权争议、核发国有林地权属证书等侵占国有林地行为;要将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事件)进行挂牌督办。(谭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