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01.03.2016  11:07

        近年来,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勇于创新,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为重点,以深化便民服务为主题,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满洲里市实际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着力加强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大范围更宽领域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一、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夯实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实力。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窗口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不断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工作站、点建设,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落实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在此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市局领导和中心主任积极与满市团级以上军队单位取得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在66127部队、满洲里人武部、满洲里市边防大队、满洲里消防特勤大队、满洲里市边防检查站五个团以上军队单位正式挂牌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流程上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针对军人军属法律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妥善处理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现满洲里市共设立法律援助站点62个,工作站22个,联络点40个。严格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标准均已达标。

        二、大力推进“12348”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

        为积极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就在群众身边。援助中心于2015年4月9日正式设立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待解答法律援助咨询45件,其中咨询转申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我市司法行政业务办公楼投入使用后,严格按照自治区规范化建设标准扩充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场所,设立独立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大厅,办公设备齐全,有专人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指派程序。

        三、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维权服务力度。

        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维权专项行动,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对因为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并推出两项便民新措施:一是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尽可能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指派工作。二是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情的需要,将向农民工提供调解、仲裁、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的法律援助服务,并由同一援助律师负责完成。同时定期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援助中心从工地开工到结束全程介入,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部署实施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程序、条件、范围等知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意识。针对拖欠劳动报酬、工伤纠纷问题,通过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充分运用非诉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减少外来务工人员诉累,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三年共办理农民工讨薪非诉调解案件420件,占总案件的72.92%,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不仅及时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效地节约了法律援助和司法资源。         

        四、开拓创新工作领域,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开拓创新工作领域,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援助工作,由于满洲里市地域特点,近年来涉外法律事务逐渐增加,特别是涉外农民工讨薪案件不断增加,由于涉外案件案件取证困难,尤其是涉外农民工讨薪案件,他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发生纠纷后,取证困难,当事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法律援助中心在涉外案件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根据内司通[2014]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工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近三年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5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0件,占案件总数的53.33%,受理侦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11件,使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审核律师资质,要求必须是执业一年以上的专职律师才能办理刑事援助案件,并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与运行,加强业务管理和指导,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宣传及告知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及时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六、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的新发展,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针对法律援助工作特点,围绕增强效果,开展综合性、集中性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日常常规的法律援助宣传及政府组织的普法宣传,开展一系列“进社区、进工业园区、进学校、进繁华街道”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援助咨询台,认真向广大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同时向过往群众发放大量《法律援助手册》、援助案例宣传单、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单、法律援助宣传雨伞等宣传资料,通过活动的有效开展,有力地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也增强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近三年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二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载体优势,积极与满洲里市报社取得联系,建立“法律援助之窗”专栏,及时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法律援助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报道。三是通过“司法之声”调频节目对法律援助工作概括、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内容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并且引导人民群众注重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为构建和谐满洲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