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火锅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28.04.2015 17:5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我区火锅店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我区小肥羊餐饮连锁店和其他火锅店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火锅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着重检查火锅涮品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储存管理等情况,特别是对经营使用鸭血的火锅店,发现来源不明的鸭血要立即封存、停售并进行监督抽检。
二、重点对辖区内开办的小肥羊餐饮连锁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使用鸭血的要全部监督抽检。如发现毛肚、黄喉、腐竹等易添加甲醛的涮品可疑,也应同时进行监督抽检,并对其全部涮品进货凭证进行彻查。
三、抽检样品要求:鸭血每份采样4份,每份300克,抽检项目为猪源性成分、甲醛;其它可疑涮品每份采样3份,每份300克,抽检项目为甲醛。以上检品的送检事宜由各盟市局自行联系具有承检能力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法的检验检测报告。
此项工作从即日起立即展开,监督检查情况务于3月25日前、抽检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务于4月15日报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联 系 人: 夏楠
联系电话:0471-4507161传真:0471-4318139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8.04.2015 17:53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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