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热电厂:落实环保政策责无旁贷
为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北方联合电力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通过煤场封闭改造工程与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现了年多减排氮氧化物约566吨,二氧化硫多减排约1869吨,减少粉尘排放量约284吨,有效改善了电厂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金桥热电厂副总工程师解观臣告诉记者,热电厂于2013年到2014年分别对1、2号机组进行了新建脱硝和脱硫增容改造,使两台机组的排放指标达到了标准的要求。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逐步提高,该厂于2015年开始对一期煤场进行封闭改造,于2016年4月份开始进行1、2号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共投资5121万元,采用曲面螺栓球结点钢网壳加压型彩钢板的形式对一期煤场进行封闭改造,跨度104米、长度220米,西侧固定端山墙封闭,扩建端敞口预留在东侧,同时增加必要的消防、电气、通风和抑尘设施。”解观臣介绍,今年5月20日,煤场封闭改造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已经完成,取得了良好的抑尘效果。
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环发【2015】164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金桥热电厂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抓紧开展立项的前期工作和工程实施工作。“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投资15500万余元,采用‘脱硝提效改造+空预器改造+除尘提效改造+风机改造+湿法脱硫高效协同除尘改造+烟囱防腐改造’的工艺路线。”解观臣介绍道,目前1、2号机组均已完成改造工作,其中1号机组于5月26日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环保验收,2号机组已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正在进行CEMS系统72小时调整试验。两台机组的排放指标均达到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天然气机组的排放指标: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 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5 mg/m3 ,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m3。
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后,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了电厂周边大气环境质量。谈到下一步的工作,解观臣说,“如果国家有新的环保政策,我们厂将责无旁贷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