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俩保安监守自盗获刑

04.06.2015  15:39

   本网讯 近日,内蒙古牙克石市居民房某、柴某分别被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以盗窍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查明,2013年至2014年间,房某与柴某在某市场内从事保安工作,二人在工作中发现该市场的安保工作存在漏洞,私下商议后认为有机可乘,便利用工作中的便利,多次在市场内实施盗窃。至事发前,二人盗窍包括锅具、渔具、装饰挂件及现金在内的大量财物。经对涉案赃物进行价格鉴定后,房某实施盗窃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8221元,柴某实施盗窃的财物价值为人民币334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某、柴某利用在市场从事保安工作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单独或共同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房某与柴某两人表示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通讯员梁晓莉 周明武 王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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