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停车费放开 市民担心“松绑”后出现疯涨

16.01.2015  18:18

    1月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刊登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提出了4条规定,第一条即是要求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7项服务价格,其中包括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对此,不少首府市民表示,目前很多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的收取标准较高,如果放开了,会不会乱涨价?小区物业的纷争大多是因为物业费引起,价格“松绑”后,市场化能否有助于物业服务的改善?

 

  不是所有小区都符合条件

 

  1月14日,在赛罕区政府部门工作的周先生告诉记者:“我所居住的小区目前物业费是1.2元/平方米/月,停车费是1200元/年,不算贵,也不算便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价格是物业公司提供的,也有收费许可的公示,可是作为业主,我认为没有享受到物有所值的物业服务,出现漏水、清扫等问题,物业处理不及时,总是推脱责任,有人干脆不交,物业拿水、电、暖来‘捆绑’,业主只好接受。如果放开物业费和停车费,真担心物业公司会更有涨价的理由了!”

 

  面对各方的质疑和担心,近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强调,业主对物业公司有充分自主选择权的非保障房小区,才能放开物业费和停车费,其余不符合条件的小区不在放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对放开小区物业费和停车收费的范围,有明确的原则,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机制运作能够自主选择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停车服务企业,这样的小区才能放开。简单概括,就是业主对服务的经营主体有选择权的小区,才可以放开。

 

  业主期盼加大监管力度

 

  “前两天,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突然在小区QQ群里讨论,听说,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要放开,放开后会不会遇到物业‘狮子大开口’?业主权益如果受到侵害,该找谁?”市民马静雯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马静雯一样,不少市民对于放开物业费和停车费,最担心的问题莫过于出现价格失控的情况。

 

  “现在有一些物业公司根本不管物价局的规定,任意涨价,如果政府不再出台指导价,那物业公司很可能又要涨价。”1月14日,家住竹园小区的吴亚丽对记者说,小区地面停车位权属是归小区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或者物业服务公司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收取停车费。放开了这些价格与收费项目,意味着物价部门对他们不再具有监管权,物业公司很可能会漫天要价,导致出现更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