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对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部署
26.04.2018 17:54
本文来源: 政府
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部署。调查工作分“前期准备、开展调查、进行资料整理汇总、形成成果”等四个阶段进行,旨在全面查清我市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第三次土地调查调查主要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专项用地调查预评价,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各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机构组建、土地调查方案编制以及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并完成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进行数据更新,汇总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基础成果;2020年,编制形成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各项成果,完成调查成果验收、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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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20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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