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开展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陈华晖报道 2月1日,国内首个《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沪出台并开始实施。《办法》由上海市防雷协会制定并发布实施,标志着上海市气象服务企业完善社会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工作跨出了关键的一步,也为日后开展气象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夯实了基础。可以说,既是防雷行业创新管理的里程牌,也是防雷管理深化改革的新起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何发挥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和自我管理的功能日益成为一个迫切的命题。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海市气象局着力推进气象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指导上海市防雷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并出台了《办法》。
《办法》详细规定了信用评价规则、评价流程和评价申报方法,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即《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分级评价准则》、《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分级评价准则》、《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申报书》和《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通过开展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促进政府部门间联合信用管理,将有力推动防雷服务企业增强质量信用意识,塑造企业信用品牌,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从而保障防雷公共安全。
据悉,《办法》起草组以科学严谨、专业可操作为宗旨,联合防雷安全管理、防雷技术服务、行业评估、企业信用评价、社团管理等相关领域十余位资深专家,通过近一年的走访、调研,运用多个实例进行验证、修正,并历经数次专家研讨会而最终定稿。主要从信用意愿、信用能力和市场表现三个方面入手,根据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不同的业务特征,以资质资格、守法行为、社会责任、企业管理、人员技术资金保障能力、客户政府行业评价为评价要素,分别确定相应的信用评价指标,并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信用评价方法体系,从而确保了评价结果的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