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环保分局率先建立乡镇环境监察机构

07.09.2015  16:07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九原环保分局坚持重心下沉,服务基层,大力推进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九原环保分局在全市率先将监察中队派驻到全区10个乡镇、街道、园区办公,“”到基层一线,走进群众解决问题。 

  明确工作职责,延伸服务触角。乡镇环境监察中队主要承担辖区内的环境监察、执法、日常监管和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通过驻扎乡镇办公的模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增进环保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环保工作效率。在环境监察中,各乡镇环境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熟悉乡情村情的优势,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调解环境信访纠纷,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服务企业方面,按照行业类别对企业建立档案,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环保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调上级和相关部门予以及时解决。乡镇环境监察中队的设立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延伸了服务触角,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加大了环境监管的执法力度。 

  强化执法,乡镇联动。乡镇环境监察中队实行乡镇和环保局双重管理,以环保局管理为主,协助乡镇完成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乡镇环境监察中队坚持依法治污,“”字当头,采取“零容忍”,实行“高限处罚”,加大了对辖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形成了乡镇互动、联防的新局面。乡镇环境监察中队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清理取缔违法排污企业、燃煤锅炉整治、清理取缔小炼铁、小选金、突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200人次,依法下达责令改正150份,行政处罚93份,收缴罚款229.5万元。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分局首开我市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先例,下达连续处罚4份,案款15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件,实施行政拘留3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分局制定了《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管理细则》,从现场监察、案件调查等多角度对环境监察人员行为作出约束,切实保障各乡镇监察人员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同时为及时了解乡镇监管状况,客观、真实、准确记录执法情况,提高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时效性、准确性,分局为各乡镇环境监察中队配备了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乡镇环境监察中队的设立,为网格化环境监管提供了实际抓手,有力推动了环保工作的落实。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