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环保局四举措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28.07.2016  03:35

  为有效杜绝各类危险废物污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近日,松山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 

  一是源头入手,摸清危废产生单位底数。从源头上把握企业危废产生情况,向全区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发放调查表,对企业基本情况、生产概况、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以及内部处置设施利用情况、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做好详细登记,建立危废档案,做到底细清楚。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危废监管能力;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现场监管频次和力度,对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利用以及内部处置利用设施情况等全面检查,要求各危废产生单位建立全面、准确的管理台账、应急预案并报至环保局按照“一企一档”制度存档,对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变更登记,确保内容及数据规范、完整、真实。 

  三是加大力度,坚决杜绝危废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的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废物防范措施,将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单位纳入重点污染隐患名单,作为环境监管的重点,督促其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其储存场地,设立明显标志,建设必要的应急设施,确保没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抓住重点,开展危废专项检查活动。结合环境安全大检查,将执法检查落实到危废的产生源头、分类收集、安全贮存、处置(利用)各个环节,对辖区内危废产生单位开展多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危险废物的利用和转移情况等,要求所有涉及危险废物单位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形成完善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控体系,确保全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