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

08.05.2018  15:48

为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物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全面启动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及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普查工作目标,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及组织实施情况,同时各旗县区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此次对我市稀土等15类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85家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进行全面入户重点普查调查,从中确定了36家为初测单位。普查期间,市、各旗县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市环保局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视频会
为全面了解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环保局厅
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污染源普查对象: 您好!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