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巴音孟克食品有限公司酱卤肉制品及乳粉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04.06.2016 03:5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内蒙古巴音孟克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酱卤肉制品及乳粉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申请》及由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巴音孟克食品有限公司酱卤肉制品及乳粉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委员会”的审查。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审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东侧为创新南路,东南侧为如意南区供电所,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41.8亩,总建筑面积25610㎡,生产规模为年产酱卤风干肉650吨、奶茶粉800吨、奶贝300吨、奶酥400吨、奶球300吨。主体要建设酱卤肉制品车间、乳粉制品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宿舍、冷链系统以及其他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7857.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7万元,占总投资1.4%。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期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建筑噪声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呼政办发[2011]135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扬尘和污染专项治理的通告》(呼政发[2013]34号)文件中相关内容执行。施工产生的扬尘应符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不得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昼夜施工的经开发区环保分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2、加强大气环境保护。项目冬季采暖由园区统一供暖;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效率≥60%),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由屋顶排气筒达标排放;牛肉烘烤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60%)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由车间排气筒排放;车间须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加强车间内通风;污水站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去除效率为95%),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装置和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装置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统一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须采取防渗防漏措施,渗透系数<1×10 - 7 cm/s,严禁采用暗管、漫流、渗坑、渗井、裂隙、灌注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经过优选设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牛肉原料下脚料由工厂员工消纳;废油脂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弃包装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浓缩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定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7、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8、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以便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在建设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的情况,建设单位须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及施工期环境监察部门备案。 五、我局委托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项目开工前15日须进行申报。 2016年6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环保分局,如意环保局,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日印发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4.06.2016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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