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65件罚款2.67亿元 创历史新高

19.02.2017  05:44

  在2月17日召开的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2016年,被誉为史上最强的《环保法》持续发挥作用,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与罚款数额均创新高,达到3065件和2.67亿元,是2015年的2.2倍和3.3倍。

  2016年,我区查处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57件,同比增长50.9%。其中,按日连续计罚76件,排名全国第三。《环保法》中‘按日计罚’制度,给企业遵守环保法规戴上了‘紧箍咒’,过去宁愿给钱也不愿纠正污染的行为,罚款‘上不封顶’,极大的威慑了环境违法主体,使其主动改正自身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6年全区深入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和台账管理,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入库排污费9.76亿元,同比增长6.8%;清缴138家企业排污费1.18亿元。《环保法》倒逼机制已初步成型,迫使企业投入更多的财力和精力来提高自身技术、设备和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钦柏)

[责任编辑 赵文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