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07.06.2016  21:01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5月31日在部党委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但夏季季节性犯罪特点明显,一些严重刑事犯罪、“两抢一盗”、非法集资和网络电信新型犯罪屡打不绝,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主动进攻,扎扎实实地抓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集中力量开展破案攻坚,因地制宜深化打击整治,不断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紧密结合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严密社会面治安防控,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要坚持关口前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落实源头治理措施,不断深化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增强法治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细则,强化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要加强对广大民警的教育培训,努力实现执法行为标准化,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中。公安部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地公安执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察,及时发现、纠正执法突出问题,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对涉警舆情,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对恶意造谣炒作民警依法履职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活动的严肃性。

  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傅政华,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陈智敏、李伟,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邓卫平,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王小洪、孟庆丰,部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刘跃进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