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林:努力打造内蒙古公益诉讼工作特色和品牌
6月14日下午,全区盟市分院检察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参加会议并讲话,副检察长郑锦春主持会议,13个盟市分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李琪林充分肯定了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各地在工作中都采取了卓有成效的举措,工作中突出了各地实际,很有特色,亮点也很多。重点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做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李琪林指出,一是 深化认识,提升责任担当 。各地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各地不能离开检察实践谈认识,要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切入点,要以落实高检院的要求和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抓手,强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通过司法办案、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二是 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认真谋划提高工作质效的总体思路 。重点抓住以下几个方面:要正确处理公益诉讼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恪守检察权的边界,检察机关要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能包打天下;牢固树立公益保护共同体的理念,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公益保护的目标是相同的,要积极构建共赢双赢多赢的良性关系;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围绕自治区“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战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舌尖上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加大公益诉讼的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规模。同时要更加重视案件质量,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不越规、不逾矩,起诉一件,就要诉成一件,确保良好社会效果。三是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扎实稳步推进 。各级院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益诉讼上下一体办案机制。要注重统筹协调,统筹调配力量,凝聚工作合力。要强化公益诉讼队伍建设,选拔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性人才。要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主动汇报、争取支持,主动宣传、强化社会各界公益保护理念,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李琪林最后强调,内蒙古地域辽阔,生态多样性特点突出,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重要而艰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结合内蒙古检察工作实际,在公益诉讼工作上主动思考,凝心聚力,积极作为,努力打造拿得出、叫得响的内蒙古特色和内蒙古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