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林检察长在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

29.05.2018  17:17

 

  5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到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 

 

  李琪林先后到康巴什区检察院、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杭锦旗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东胜区检察院实地调研,听取了各院的检察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党的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文化建设、智慧检务建设等工作情况。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李琪林充分肯定了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各项工作,特别是检察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他指出,检察文化长廊以窗口的形式展示,独具地方特色;检察信息化建设完备,功能集约,为领导决策和检察官办案提供了服务和保障。他强调,要充分应用好智慧检务,依托现代科技提高办案质效。 

 

  李琪林要求,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要按照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四个必须”总体要求、“七个聚焦、七个切实”目标任务和“五个方面抓落实”的重要部署,深入思考,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李琪林希望,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工作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向更高更强发展,努力形成可复制的有益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在康巴什区检察院,李琪林要求,一要立足自身实际搞好规划和设计,理念和定位要与市府所在地的核心地位相一致。二要对信息化建设要有超前定位,大胆探索,不搞同质化,充分发挥出大数据的整体优势。三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规划建设好党建区域。四要深入探索跨行政区域检察院的发展前景,与同级法院搞好工作衔接。五要做好检察人员遴选工作,确保把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执法办案水平高的人员遴选到队伍中来。六要扎扎实实做好“两房”建设预算等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力争在10月份挂牌办理案件。 

 

 

  在伊金霍洛检察院调研时,李琪林指出,一要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抓管理,细化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认识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主动履职、依法履职,聚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充分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三要积极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依法”,坚持从法律层面思考工作,注重在办案中普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要立足于实战加强培训,从提升办案能力出发,利用有效资源进行“帮助式”培训,补齐短板提升整体水平。五要落实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了解提出各项举措的深层次考虑,抓好落实。六要发挥好基层院的作用,扎实筑牢基层打好基础,履行好检察职能。 

 

  在杭锦旗检察院,李琪林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二要认真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把全区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四个必须”、“七个聚焦、七个切实”、“五个方面抓落实”落到实处。三要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大势,用创新的方法解决改革过程中的新课题,探索改革当中的体制机制,立足自身实际,创造基层工作经验。四要发挥好党建作用,在司改过程中更加注重加强党建工作、队伍管理。五要突出“依法”,强化应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六要加强对干警能力素质建设,以实战化练兵的方式,切实提高办案能力整体水平。杭锦旗检察院要以“两房”搬迁为契机,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努力实现  “争创一流检察业绩、跨入全区全国先进”的奋斗目标。 

 

 

  在东胜区检察院,李琪林指出,东胜区检察院2018年总体工作思路清晰,特别是检察文化建设内容丰富、亮点突出。党建阵地建设实用性强,与信息化融合紧密。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上进行了有益尝试和探索。智慧检务建设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李琪林强调,东胜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依法办案的关系,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和“三个扎实”的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地区实际大胆探索尝试,提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切实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推动改革贡献检察力量。切实把上级院部署及今年的工作思路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调研期间,李琪林还通过高仿真远程案件讨论系统在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就检察信息化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