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获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通过

16.09.2015  12:15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设立牵头部门抓总、细化目标抓实、做好规划抓长、严格考核抓严”的要求,我处编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立足内蒙古实际和全面贯彻中央《意见》紧密结合等七个坚持。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方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12大生态治理和保护工程;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等10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工程;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提出要抓紧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8项制度;在重点推进工作方面,提出成立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等9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良好社会风尚,加快建设美丽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8月18日,巴特尔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并原则通过。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