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访谈】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林业事业新发展—访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牧远
【书记访谈】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林业事业新发展
——访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牧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林业部门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生产生态产品的主体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重任。就此话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牧远。
牧远说,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提出了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很强的行动纲领,明确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全区林业系统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全区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与此同时,全区林业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学习宣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林业事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转化为永不懈怠、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转化为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顽强意志,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牧远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报告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林业部门作为生态建设的主力军,生态文明的重要建设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对标两个15年奋斗目标,调整和优化全区林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林业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绿色支撑作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民众提供更普惠的民生福祉;牢固树立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资源监管责任,坚决守住生态底线;牢固树立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规模化发展、高质量管理的林业建设新格局。
牧远说,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的部署要求,统筹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持续推进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启动实施阴山绿化、沿黄生态走廊建设、浑善达克和乌珠穆沁沙地重点危害区专项治理,通过大工程大项目推进大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森林、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大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持续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三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继续探索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森林城市和森林乡镇创建工作,谋划启动“庭院、村屯、沟渠、道路、农田、周边”绿化工程、“池塘、水塘、溪流、河沟”等小湿地修复工程,着力打造绿化美化、生态宜居的农区牧区环境;五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围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部署要求,加快发展林沙产业、经济林种植、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以及生态文化产业,在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惠民增收。(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施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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