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7月16—17日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英达 联系电话:4957272
科研组织处
2015年6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 申报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哲学社会 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委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
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全年各类项目申报。
二、评审立项工作将继续优先支持在协调推进自治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优先支持体现前沿性、原创性、开拓性,并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课题;继续坚持向青年项目和盟市社科研究单位倾斜的政策,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者必须依托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各盟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当地党校、社会科学院和专科院校的申报组织工作。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代码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www.nmgskghb.com.cn)下载。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6份和《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装订成册的成果3套。
六、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8时前,各科研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8时前,届时网络将关闭。纸质材料请于7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街1号党委宣传部1203办公室)。
七、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于7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8月10日前完成网上初评工作,8月15日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可网上查询初评结果和专家评价。
联系人:李 莉
联系电话:0471—481271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