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12.10.2016  18:1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旨在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指导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设计、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保障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动力蓄电池设计、生产及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置等活动,以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为原则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

    政策明确,中国将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制度,企业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责任主体。国家将通过资金支持、技术研发等措施支持相关政策的落实,具体措施是:积极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探索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征收范围的可行性;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对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技术研发、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动力蓄电池相关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检测、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有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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