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和便利通行、提升电商快递末端服务能力、推动协同发展标准化智能化、推进协同运行绿色发展等方面对自治区快递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一是 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统筹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规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盟市有园区、旗县(市、区)有分拨、苏木乡镇有网点、嘎查村通快递,全区各电子商务示范旗县(市、区)快递物流集散中心实现全覆盖,苏木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和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是 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对快递企业实行“一照多址”模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实现价格与服务相匹配。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快递服务开放,制定快递末端网点用地、水电等配套政策。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 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和便利通行。制定和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制定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办法,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
四是 提升电商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启动传统信报箱升级智能信报箱工程,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提升箱递率。建立末端配送补偿机制,降低农村牧区物流收派成本,提高农村牧区快递服务水平。建设快递公共服务站,到2018年底快递公共服务站达到1000处。
五是 推动协同发展标准化智能化。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大力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
六是 推进协同运行绿色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指导企业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运单,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中转箱、笼车等设备。
内蒙古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推动《意见》各项措施落地,推动全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