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荣旗近百户业主住进了未完全竣工的房屋
早已过了约定交房期限,阿荣旗鹏泰花园五期仍然没有正式交付,这成了困扰210余户业主的一块“心病”
近百户业主住进了未完全竣工的房屋
◆鹏泰五期售楼部 (图片由小区业主提供)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高沛通) 楼盘早已过了约定交房期限,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正式交房?这是久久困扰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鹏泰花园五期210余户业主的一块“心病”。
这些业主中,已有约150户业主等不及,入住了还未正式交付的房屋。而这些房屋中,除去居住了60余户的19号楼已竣工,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甚至还没有完全竣工,但其中已住进了近百户业主。
房屋未正式竣工 已有业主入住
对于21号楼的住户何洪雨来说,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去了约19个月,房子仍未正常交付。
据业主介绍,鹏泰家园五期原来的开发商是阿荣旗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地产),在当地颇有知名度,但后续他们才知道,实际开发时,小区开发商是河北芳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韵地产),目前主要有19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共210余户,其中19号楼约定交付时间较早,在2016年前后,其它楼房交房时间较晚。
在住户何洪雨出示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上面写着,“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合同末尾,盖有简称鹏泰地产的公章。
至今,对于21号楼的住户何洪雨来说,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去了约19个月,房子仍未正常交付。
有很多业主等不及了。
在维权群内,很多业主已入住尚未正式交付的房屋,“在我们这儿办理登记的就有约150户。”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蔡永玲介绍,虽然大量业主入住,但小区现在没有大门,没有安装监控。由于房屋未正式交房,大量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业主和物业产生了不少矛盾,19号楼也已拒交物业费。
一份带有风险的承诺书
“对供水后所产生的一切连锁后果负责。”虽然入住时签了承诺书,但有业主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内心也在“打鼓”,“万一发生了什么大事呢?”
在一份业主提供的《承诺书》中提到了以下内容,他们是阿荣旗鹏泰家园五期21号楼(高层)的部分业主代表,楼内供水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安装调试,在未向自来水公司申请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代表依然要求阿荣旗自来水公司供水,经协商给予临时供水。今后,未参加签字的业主如因此次事件发生纠纷,由参与此次事件的业主代表处理,并对供水后所产生的一切连锁后果负责。
“对供水后所产生的一切连锁后果负责。”虽然入住时签了承诺书,但有业主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内心也在“打鼓”,“万一发生了什么大事呢?”
转让的开发权与拖延的工期
为何要转让土地开发权?在赵建房看来,重点是拆迁的难度。
在芳韵地产法人赵建房提供的一份关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协议书》中,写着“现甲方将已经取得的位于阿荣旗那吉镇内、体育路南、滨河东路西、小河东、逸兴路北、(宗地号为12-021,宗地面积为伍万零陆佰壹拾点贰平方米,50610.20平方米)的宗地整体开发权转让给乙方”,落款日期是2014年1月1日,甲乙方处分别盖有鹏泰地产和芳韵地产公章。
为何要转让土地开发权?在赵建房看来,重点是拆迁的难度。他一直认为鹏泰五期小区的地理位置其实很好,但接手后发现,实际开发过程中的拆迁难度要远远高于预期。
另外,赵建房表示,其早已与施工方签订协议,甚至于2016年就超额支付了资金,但对方一直未能履行合约,迟迟不竣工。后来,他在鄂尔多斯找到了对方,当时对方在承建另外一个施工项目,称没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在一份名为《阿荣旗鹏泰家园五期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中,上面写着“工程名称:阿荣旗鹏泰家园五期6#楼、7#楼、9#楼、20#楼、21#楼”“高层住宅楼开工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框架商服楼开工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落款日期2015年7月9日,甲乙方处分别盖有芳韵房地产和呼伦贝尔金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工程)的公章。
对于22号楼、23号楼,赵建房表示也是由金马工程承包,在另外的协议书中约定,24号楼则由另外一个施工方建造。
今年4月5日前相关工程能竣工?
若金马工程仍不交工怎么办?赵建房表示将直接起诉。
赵建房称,2019年春节期间,当他表明要起诉金马工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后,对方态度有所转变,承诺2019年4月5日前相关工程竣工。
在一份《承诺书》中写着,“我公司呼伦贝尔金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鹏泰地产的鹏泰五期商业9#楼、住宅21#楼、住宅21#楼为包料工程,22#楼、23#楼为土建劳务工程。为了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做出以下承诺”,“所有应备案的手续,由我公司承诺2019年4月5日前必须完成9#楼、21#楼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在2019年4月5日前完成22#、23#楼的验收备案,如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给业务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建筑单位全权负责”,落款时间处写着2019年2月12日,签有金马工程项目经理单天辉的名字,并摁有手印。
若金马工程仍不交工怎么办?赵建房表示将直接起诉。
不过,2019年3月2日,当记者联系金马工程项目经理单天辉时,他称房子迟迟没有交工,施工方与开发商均有责任。一方面施工方施工不及时;另一方面,开发商很多方面不完善。比如在小区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负责施工图范围内的,开发商负责施工图范围外的,达成共识后,各有分工,由开发商提供施工图和竣工图,把小区相关的消防设施完善,否则不可能通过验收,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并未提供竣工图纸,完善消防设施。
当记者尝试询问《承诺书》一事并进一步了解进展时,对方称正在开车,第二天联系。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得到更多信息。
对于单天辉的说法,赵建房予以了否认,他表示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都没有达到竣工标准,给什么竣工图纸”,因为消防设施不完善而延误交房工期也不存在。
此外,赵建房表示,他会积极督促解决建设房屋中的问题,争取尽快交房。
走司法程序?
即使房屋未能达到交付条件,若业主住进了房屋,即默认进行了房屋交付。
对于《承诺书》中的承诺,部分业主称,由于开发商“失信多次,已不再相信”,若开发商不正式交房,他们将选择走司法途径维权。
2019年3月2日,当记者联系鹏泰地产法人彭旭海时,彭旭海称芳韵地产正在积极交房。当记者问起若对方继续拖延交房时间,鹏泰地产是否有相关的督促措施时,彭旭海称“有”,但当问到有什么措施时,彭旭海表示“慢慢交呗”。彭旭海称,他不清楚具体情况,如想了解更多,可以联系赵建房。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董健敏律师表示,即使房屋未能达到交付条件,若业主住进了房屋,即默认进行了房屋交付。若业主入住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或导致业主产生财产损失,在房屋质保期内,开发商需承担责任。质保期开始日期,从业主默认交房之日算起。
此外,董健敏表示,业主住进去后,可以以房屋未达到居住条件,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修复,同时业主入住并不代表放弃了开发商未履行按期交房的义务,进一步需支付违约金的诉求主张。对于已到房屋交付期限开发商仍未交房,房屋的水电暖等配套设施不全,达不到居住条件,未入住房屋的业主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偿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诉讼时,业主可找购房合同中的甲方提出诉讼,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可以将鹏泰地产与芳韵地产一并起诉,只要有一方承担责任即可。
对于业主反映的,业主看中了指定地产商的品牌,该地产商却在未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转让了土地开发权,由其它开发商建造开发相关房屋,董健敏律师认为,即便合同中没有约定必须由该地产商开发等限制性条款,该地产商的做法属于违约行为,因为违反了签订合同的根本条款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