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绿色发展 绿色生活】海绵城市让市民生活更幸福

19.08.2017  08:54
      在呼和浩特丝绸之路主题公园,黄蓝相间的彩色路面分外抢眼。这种透水路面正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透水混凝土路面具有透水性,下雨时能较快消除道路、广场的积水现象;当集中降雨时能减轻城市排水设施的负担,防止河流泛滥和水体污染,还可以维护城市水资源平衡。

  海绵城市就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海绵城市路面和海绵城市道路的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让城市更加宜居!即使在大雨后,我们行走在丝绸之路公园,鞋子也不会湿!”正在带孙子游玩的市民魏丽华感慨不已。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响应住建部号召,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邀请多名国内知名专家来我区协助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技术性审查工作。截至2017年6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全区9个城市已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草案。

  呼和浩特通过做“减法”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该市通过对传统排水系统进行“减负”,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截至目前,该市建成区16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呼和浩特市不断探索建设地下管廊式排水系统,逐步取代传统直埋式管网等灰色设施设备。总投资9.75亿元、全长4.74公里的丁香路综合管廊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2016年8月初完工,目前已纳入电力管线、给水管、直饮水管以及通信光缆。按照规划,到2030年呼和浩特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将达到264.04公里。

  海绵城市建设的磁场效应正在形成:包头市计划2017年改造、新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35项,涵盖公园、道路、校园等各个方面;通辽市目前已完成绿化带12万平方米,公园绿地1.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840万元。

  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付东梅指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城镇化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建设海绵城市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顺应自然,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既要注重地下管网建设,也要自觉降低开发强度,保留和恢复恰当比例的生态空间。

  面对我区城市绿地分布不均,老旧城区绿地不足,影响雨水消纳和利用等问题,自治区住建厅量身订制了如下举措:

  ——强化规范引领。统一规划,引导各地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过程中,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各地在建设海绵城市时,也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编制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把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落到实处,并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抓好示范引路。各地要按照规划的要求,把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贯穿于今后的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围绕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公园绿地、城市水环境这四大系统抓好示范项目的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在总结示范项目有关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区域性的海绵城市建设。

  ——加大工作力度。各个系统中的工作力度亟待加强,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根据自治区政府下发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区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全面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中,城市河湖水系和山体林地田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到2030年,具备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的设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随着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将更加宜居,市民的幸福指数将再提升。(记者 李永桃 实习生 田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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