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深入推进“三转”,持续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一、纪律审查工作力度逐年加大
严肃纪律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纪律审查工作各项数值逐年增长。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12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2件,立案113件,结案10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全市立案数首次突破100件。2014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093件,同比增长78.6%;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23件,同比增长94.4%;立案330件,同比增长192%;给予党政纪处分425人,同比增长180%(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300%)。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682件,同比增长59%;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00件,同比增长66%;立案191件,同比增长92.9%;给予党政纪处分207人,同比增长50%,纪律审查工作走到了自治区前列,自上而下抓纪律的局面逐步形成。
深入开展“拍苍蝇”行动。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拍苍蝇”行动要求,在各轮次专项行动中,已完成交办问题线索106件,办结率100%。自治区纪委交办的信访举报要结果案件结案率、领导交办件办结率、张力书记交办件办结率实现了三个100%。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正风肃纪。通过组织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升学宴、生日宴等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条规定和市委配套规定情况的执纪问责力度。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3起,处理党员干部973人(其中追责领导干部258人)。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先后4次共对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纪律审查工作方式逐步规范
创新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市纪委坚持直查快办和罪纪分查,建立了全市统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平台,实行定期报告和审核制度,认真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清理补录问题线索8269件(其中市纪委本级1368件,旗县市区纪委6901件)。注重创新纪律审查工作思路,探索和推进机制改革方式方法。通过近几年工作实践,在全市形成了“一查、二纠、三建、四改、五教”,即以查促改、以纠促建、纠建并举、查改结合、警示教育的纪律审查工作新机制,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
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加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作风问题的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各项监督检查中,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一般性问题,采用组织处理的人数占比81.3%,多数以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经济处罚相结合的组织处理方式结案,把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以严的纪律堵住部分党员干部“向下滑”,通过管住“小问题”,严查“小违纪”,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树立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的敬畏之心。
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与法院、检察院、审计、组织、公安等机关部门移送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联动纪律审查机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现场会,通过实地观摩、现场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做到互相沟通、密切联系,切实提高反腐败协作工作水平;召开纪律审查安全工作会议,市纪委同各旗县市区纪委签订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使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定期不定期对旗县市区纪委纪律审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纪律审查协作机制建设进行了指导,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安全实施。进一步完善纪律审查工作点硬件设施,投资20万元对市级办案点进行了升级改造,11个旗县市区纪委均已建成标准谈话室。
三、纪律审查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
调整内设机构,清理议事机构。市纪委内设机构通过两次调整,共设立13个,涉及纪律审查工作的室增加到10个,占比达77%,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问责方向倾斜。11个旗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全部完成,基本达到了70%以上力量投入到纪律审查主业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通过三次清理调整,由过去的133个精简至12个,取消和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21个,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由主责部门,专司监督之职。11个旗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均精减至12个以内。
深化廉政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2012年以来,重点打造“点-线-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模式,突出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这些“点”,狠抓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廉政教育多条“线”,带动全市反腐倡廉教育这个“面”。全市新建521个廉政文化示范点,组织开展40场警示教育活动,12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反对“四风”、专题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党员干部活动,让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使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自觉。
强化自身监督,严防“灯下黑”。正人先正己。在系统内大力倡导“五种风气”(学习的风气、研究问题的风气、团结共事的风气、狠抓落实的风气、遵章守纪的风气),树立“五个坚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工作理念。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做到从严从紧。推进制度建设,对2012年以来机关各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共形成五大类(行政管理、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49项,形成了以严的纪律和规矩管权、管人、管事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检干部内部监督工作,清退1名经多次批评教育却仍不思悔改的机关人员,辞退1名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对3件反映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立案处理1人。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