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落实责任 把好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组织学习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是当前需要做好的一件重要事情,各级农牧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依法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切实做到“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依法严管、全程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努力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习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与前不久在第23次政治局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都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这充分体现了中央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消费安全的坚定决心。各级农牧业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抓好落实,依法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二、依法履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门在管理过程中职责更清楚了,环节更明确了,任务也更艰巨了。法律既约束生产经营者,同时对监管部门的失职行为也将严肃问责,各级农牧业部门要组织搞好法律学习宣传,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采取措施切实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农牧业系统内部要同力合作、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落实责任,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完善各级监管体系建设,推行监管主体名录备案,健全监管制度,依法落实监管责任。
三、源头治理,严格投入品监管
农牧业投入品作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整个监管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力度,检打联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牧业综合执法,密切与食药、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为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把好源头关,结合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进绿色防控、安全生产技术。
四、创新手段,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积极发挥内蒙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作用,加快信息采集上传,各地要加快检测站项目建设,加大检测频次和数量,充实监管检测数据,逐步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生产数据纳入平台,逐步实现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追溯、产品流向可追踪、监管信息可共享,不断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以发展“三品一标”为抓手,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
五、选树典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我区将继续开展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近期将出台创建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各地要提早谋划,鼓励工作基础好的旗县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探索监管工作的有效模式,提升地区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各级农牧业部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勇于实践、敢于担当,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