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 实施办法》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
第 8 期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7 年 2 月 9 日
盟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2月9日下午,盟住建局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副局长杨利军全文传达《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在此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的基础上,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纳入各自学习计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保持政治定力,推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会议强调,住建系统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把会议精神和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住建各项工作中。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主送:住建厅办公室,盟委宣传部、盟委信息室、盟委督查室,盟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盟纠风办,行署信息室、行署督查室、盟机关工委。
发送:各旗(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