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全力保障民政“三类群体”基本生活

26.11.2015  01:54

  2015年,锡盟民政局全力抓好各项保障指标落实,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到目前,全盟共安排发放各类生活救助资金3.57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农牧区五保、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文革“三民”、受灾群众等城乡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做好防范应对冬季雪灾救助工作

  入冬以来,从11月18至23日我盟连续出现明显降雪天气,对农牧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目前还没有形成雪灾。按照行署办《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盟民政局合理调配抗灾救灾物资,认真做好应急救助准备,确保发生灾害后迅速反应、及时救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经入户摸底调查,今冬明春需救助人口19.9万人,我盟积极争取上级冬春救助资金支持,盟行署已向自治区政府申请2015--2016年度冬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民政厅正在安排下拨资金。同时,地方财政已筹措发放救助资金780万元,解决受灾群众口粮、取暖、饮水等过冬生活困难问题。

  二、及时安排“三类群体”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一)城乡困难群体生活救助。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575元和年人均3862元,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437元和年人均2580元。到目前,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35亿元。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实施救助,保障了全盟8.4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8902元和4600元,到目前,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050.4万元,有效保障了全盟2187名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全盟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327万元,5.29万人次得到救助。发放城乡大病救助353.6万元,惠及患病困难群众290人。四是全盟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7.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059人次。通过“救急难”机制救助困难群众29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2.3万元。五是2015年已安排下拨各级救灾资金2548万元,救助20万人,解决了受灾群众的应急需要。

  (二)优抚群体生活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盟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贴月人均达到1859元,位于全区前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全部到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100%。

  (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一是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1181元和988元,到目前,共发放供养资金424.4万元,全盟444名“三无”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1816元和1462元,到目前,共发放养育资金272.3万元,全盟172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文革“三民”人员享受补贴标准达到月人均743元,到目前,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588.3万元,全盟905名文革“三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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