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活动综述

06.03.2015  17:32

   守望相助之花绽放在红色沃土上———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活动综述

  民族团结,是我们的幸福和谐之源。

  1947年,新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在这里诞生;2013年,这里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13个试点地区之一,成为全区唯一一家试点。半个多世纪以来,兴安大地发生了丰富而深刻的沧桑巨变,而不变的是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和坚实的工作基础。如今,在兴安这片红色沃土上,处处洋溢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各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你方唱罢我登场”,从多个侧面展示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给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喜人变化,民族团结植根于蒙汉各族人民心中,民族团结之花绽放在兴安大地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蒸蒸日上,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促发展的精神日渐浓厚,我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殷切希望,努力让兴安这道北疆风景线更加亮丽。

  高起点谋划布局,打基础利长远,形成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2013年,启动实施年”“2014年,全面铺开年”“2015年,迎检冲刺年”,一年一个主题,自被列为全国13个试点地区以来,我盟全方位、分层次、递进式地将创建工作推向纵深,使得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展跃然成为我盟最亮的底色。

  风正扬帆好开船,朝气蓬勃同向前。我盟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战略全局抓创建。2014年,调整充实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盟旗两级均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的推进机制,把创建活动提升到了“一把手工程”的政治高度。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各旗县市和盟直各部门、各单位实绩考核中,层层落实责任,对创建工作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在日常创建工作方面,盟旗两级都形成了长效的目标量化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保证了创建工作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规划引领,高端推进创建工作。聘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相关专家,完成了《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战略研究》一书的编纂,规划了创建工作的战略思路、战略途径和美好愿景。还委托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编制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7年)》,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生态文明、民生改善、民族文化传承、扶贫攻坚以及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创建途径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定位。

  全方位宣传教育,心换心促认同,凝聚创建工作的精神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而要将这一理念转化成全盟各族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文化认同是重要举措。我盟采取常规报道、座谈交流、设立大型宣传牌、组织考试、编印民族理论知识教材、成立志愿者宣传队、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张贴画、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年来,在中央、自治区和盟内媒体刊发各类稿件80多篇(条)、向国家和自治区民委报送创建信息46条,采用31条;以蒙汉文字印发《民族政策100问》3万册。同时,把先进文化建设自觉融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以民族文化彰显区域特色,共同建设各族群众美好精神家园。(下转第四版)(上接第一版)乌市突出打造“红城文化节”品牌;阿尔山市借助杜鹃节、圣水节、冰雪节等节庆,生动演绎和传承林俗、民俗文化;扎旗积极发展和保护民族文化;前旗的10多个民间民俗团队一年中到基层演出120余场次;突泉县在强化蒙古族文化建设上下功夫;中旗在实施“54321”工程的基础上,将乌力格尔等民族文化列入乡土教材。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文化上的交流也带来了情感上的亲近,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凝聚了精神力量。

  多领域搭建平台,重创新添活力,让创建工作成为全民行动

  蒙汉各族群众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也是受益者。有了群众的广泛参与,创建活动才能活力无限、魅力无穷。我们坚持把创建工作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经济发展提速、基础设施提升等9项重点工程和尽责圆梦、携手奔小康、党群连心、争创先进模范4项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把创建活动延伸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警营、宗教活动场所等各个角落。在城市社区开展“邻居节”“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帮扶互助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交流交往、加深理解、增进感情,社区创建工作已经呈现出“一街一特色、一区一亮点”的新格局;在学校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民族团结之花香溢校园”等教育活动,抓好民族团结的“希望工程”;将民族团结进步进乡村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结合起来,进一步延伸了服务触角;军警部队通过学蒙语、“大走访”等活动,更加密切了军民警民关系。从工厂企业到边防哨所,从城市社区到农村牧区,全盟各族干部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类似这样的嘎查、社区、学校、机关、军警营,在兴安这块红色沃土上很多很多。

  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在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集中开展民族政策宣传,集中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得实惠。结合“干部下基层”和“结对帮扶城市困难家庭”活动,开展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需要的创建活动,密切了干群关系,增进了民族团结。扎旗建立了18个对接点,南部地区71个科技种田大户到北部21个贫困嘎查开展示范种植,带动贫困户153户,示范种植耕地1万亩,组建合作社79个,形成了南北地区蒙汉兄弟之间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社区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服务队,解决辖区各族居民的实际困难,让各族居民在社区这个大家庭里增进了解、增进感情。

  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好青年、好少年评选,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评选表彰和示范单位的评选命名活动,用身边的榜样教育群众、感召人心、凝聚力量。在去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盟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我盟还命名了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4家首批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这些各具特色、富有感染力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蒙汉各族群众守望相助、互帮互促成为自觉习惯,“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观念深入人心。

  聚合力跨越发展,增实效惠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最有力的武器。

  我盟紧紧围绕“一个全面贯彻、一个坚持、两个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四个作出重要贡献、实现两个目标”的总要求,实施了经济发展提速、基础设施提升、民生质量改善等9项重点工程,走出了一条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为主线,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新路子。积极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行动计划”, 2014年,整合各类资金累计投入1.8亿元,打造了哈拉沁、满族屯、三合村等一批蒙古族、满族、朝鲜族特色村寨。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以有限的资金带动社会其他资金的注入,2014年共投入兴边富民行动资金2800万元,整合各方面资金近亿元,使边境少数民族农牧民纯收入提高3000—5000元,受益人口近15万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文化需求,蒙汉双语广播电视频道开通,覆盖了全盟所有蒙古族群众聚居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前,已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26项,盟级“非遗”项目152项。高度重视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保护,社会市面用文得到很大提升,蒙汉文字并用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旗县市蒙文网站全覆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培养“双语”干部,在窗口和涉农涉牧单位开展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活动,提高蒙授学生汉语教学水平,鼓励汉授学生学习趣味蒙语,增强了蒙汉学生交流沟通能力。

  ……

  一道道民生盛宴,让兴安盟各族儿女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2014年,全盟全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450.6亿元,比上年增加35.3亿元,增长8.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9亿元,比上年增加3.2亿元,增长16.8%。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18476元和6572元,比上年增加1680元和807元,增长10%和14%,主要指标增幅均排在全区各盟市前列。

  一年多来,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逐步从被动的“要我创”“自上而下”“单一型”“阶段性”“下指标”向主动的“我要创”“自下而上”“综合型”“日常化”“全覆盖”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模式转变,创建工作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兴安盟的创建实践为全国的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做法,树立了榜样。”在民族工作新常态下,我盟将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着力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全盟168万各族儿女将在建设美丽富饶和谐新兴安、与全国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描绘出更加壮美的民族团结新画卷。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