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考核验收组对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国家民委等部委成立联合督导组全程督导检查
5月23日至26日,以自治区民委特古斯主任为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国家民委成立了由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隋青为组长、有关部委参加的联合督导组,全程对本次考核验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隋青副司长、特古斯主任一行在盟委书记张恩惠、盟长韩宪军、统战部长阿拉坦敖其尔和副盟长于仁杰等盟领导的分别陪同下,先后来到扎赉特旗、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阿尔山市,抽查了部分盟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到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机关、学校、军警营和农牧户,对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检查验收。并召开了考核验收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兴安盟各族各界代表在创建过程中的体会、感受以及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26日上午,召开了考核验收工作汇报会,盟委书记张恩惠汇报了兴安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并就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行了部署。特古斯主任代表考核验收组进行了点评。指出,兴安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符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指标要求,创建工作立意高远、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成效显著,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希望兴安盟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提升民族工作整体水平,提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层次,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光荣传统在兴安各族人民中世代相传,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提供新经验。
最后,隋青副司长作了讲话,她对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实现创建活动全社会广覆盖。要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创建工作放在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来谋划,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定位,放在实现“团结梦”、“发展梦”和“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来考量,不断拓展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二是要创新创建载体,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要努力搭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环境。三是要培育典型,不断放大典型引领效应。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充分反映他们为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四是要注重实效,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促发展、惠民生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发展促和谐、以发展促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