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召开盟委会议研究“第七个”普法五年规划和表彰“六五”普法先进有关事宜

08.10.2016  22:33

        9月29日下午,盟委召开会议,研究“第七个”普法五年规划和表彰“六五”全盟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宜。盟委书记张恩惠主持了会议。

        会上,行署副盟长金锐刚就《兴安盟盟委、行署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和《兴安盟委、行署关于表彰2010年——2015年全盟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了说明。

        会议认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从全盟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文件要求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激励先进、激发斗志,切实让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切身感到工作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不一样,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最后,盟委书记张恩惠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是推进法治兴安建设的重要任务。围绕抓好《兴安盟盟委、行署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落实,张恩惠书记强调了四点意见:一要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平台载体,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盟。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统筹抓好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依法治盟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抓好依法治盟的工作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新要求新部署,不折不扣地祝好法治领域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盟水平。(刘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