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完成三旗工商、质监管理机构职能划转交接工作
12 月5日 下午,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召开全盟工商、质监管理机构职能划转交接会议。盟委委员、副盟长王茂卿,盟委组织部、盟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人员,各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工商局、质监局局长出席会议。
会上,王茂卿副盟长作了重要讲话,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郭绥生局长通报了推进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的有关情况,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与各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署了《交接书》。
王茂卿副盟长充分 肯定了工商、质监部门自成立以来以及条管15年来取得的成绩, 深刻 阐述了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的重要意义,并针对体制调整和职能划转提出两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工作,确保不因体制调整影响工商、质监工作。各级编办、财政、人社、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人员编制、资产负债、领导职数的核定和划转工作。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盟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强对体制调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要确保队伍稳定和职能建设。 本次体制划转交接后, 各旗要继续坚做好体制调整后续工作,切实加强工商、质监队伍建设,保持工商、质监队伍相对稳定,优化队伍结构,确保队伍建设能够适应当前工商、质监工作需要。要根据工商、质监工作发展需要,将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要 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并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防止和避免产生工作脱节现象。同时,王茂卿副盟长对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从三个层面作了强调: 一要注重发挥各旗政府的市场监管主体责任。 要充分重视工商、质监职能,关心工商、质监队伍,支持工商、质监部门履行职能职责。 二要注重发挥盟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督促职责。 针对分级管理后的新体制,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制度创新和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统筹领导的职能作用,组织指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和工商、质监部门加强监管执法、高效服务发展,确保全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一盘棋”、“一条线”。 三要注重发挥基层工商、质监部门的监管服务职能。 各旗工商、质监局要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督促下,依法高效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特别是要按照盟委、行署的深化改革要求,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制度改革、质量兴盟战略、标准化战略等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
郭绥生局长深情回顾了工商、质监部门条管15年来的风雨历程,总结出 15 年来工商、质监部门的重要成果: 打造了一支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基层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治化和规范化之路越走越宽;信息化建设水平日新月异;部门文化建设硕果累累。 郭绥生局长同时通报了全盟 推进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的有关情况,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积极稳妥做好各项体制调整工作。 各旗工商、质监局要加强贯彻落实, 积极 做好移交各 项 工作, 严 格 执 行体制 调 整期 间 的 编 制、人事、 财务 等工作,确保机 构 移交平 稳 、 编 制移交 规 范、 资产 移交安全、人 员 移交 彻 底;要及 时 了解和掌握干部 职 工的思想 动态 ,重 视 和解 决 好基 层 干部 职 工的 实际 困 难 ,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确保体制 调 整期 间 干部 队 伍 稳 定、工作有序推 进 。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实行分级管理后,各级政府肩负着本地区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领导 工商、质监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群众中做出更多贡献。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各旗工商、质监局工作, 加强 对各 旗工商、 质监 局的 业务 指 导 和 监 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 断 提升工商、 质监 行政管理工作的效能。 三是切实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适应管理体制、行政职能和工作岗位的转变,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四项服务”: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做好服务;立足品牌兴盟、商标战略,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以民生为本,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提供服务;强化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服务,切实维护好全盟市场经济秩序。(陈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