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五项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红盾护农

23.03.2015  19:49

 

2015年,兴安盟工商局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上,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采取五项措施,有效地维护全盟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全盟各级工商部门建立了各局、所(队)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各局、所(队)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是加强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采取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盟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同时,全盟各级工商部门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和主要做法。一些旗县局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专题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全盟各级工商部门开展利用扶贫结对、深入农村集市等方式 “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一些地方还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讲解正确使施用农资的方法。增强了农民识假、辩假的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假劣农资召回等制度。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部门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规范销售行为。

五是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在全盟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37个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盟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马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