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盟委书记张恩惠书记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工作提出新要求

15.06.2016  20:44

5月底,兴安盟顺利通过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考核验收。为切实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近日,兴安盟盟委书记张恩惠在听取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就全盟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张恩惠书记指出,通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验收只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个新的起点,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乘势而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把民族团结进步这道风景线打造成兴安盟最亮丽的名片。张恩惠提出,下一阶段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经验总结,兴安盟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缩影,作为全自治区唯一的示范盟,要把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好,推出更多能在全区、全国叫得响、过得硬的示范典型,为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好宣传节点,借助国家、自治区和盟的新闻媒体以及多种宣传渠道,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持续不断的宣传氛围,特别是自治区在兴安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期间和国家授牌前后要形成宣传高潮。

三是深化巩固提升,要制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方案,关键是落实好常态化和长效化问题。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融入当前全面实施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扶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程等“十项工程”建设,让创建活动成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强劲动力,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成效,让全盟各族群众从各个层面深刻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带来的实惠。

张恩惠最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到兴安盟时讲了“守望相助”,我们一定要在“守望相助”打造亮丽风景线方面多做文章,做好文章,让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这块牌子挂得上、保持住,为内蒙古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