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下达退役安置补助资金

20.01.2016  10:28

  近日,盟财政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退役安置补助资金416万元。

  此次安排资金为1984年—2014年底前,各地区接收并由中央财政负担经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015年所需人员经费,以及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等。同时,盟财政局要求各地要及时落实相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齐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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