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全覆盖开展矿山企业氰化物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20.11.2014  20:31
    7月13日至9月4日,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公安厅、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3个检查组分别对赤峰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共计28户使用氰化钠矿山企业(使用固体氰化钠的7户,使用液体氰化钠的15户,6户企业停产且未储存氰化钠。)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86条,责令停产整改企业4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户,封存固体氰化钠17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起,没收氰化钠1吨。
    专项整治工作中,部分盟市、旗县政府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相关部门强化执法检查,主动上门服务帮助整改。锡林郭勒盟由分管副盟长亲自检查、现场部署整改工作,盟安监局派工作组驻金中矿业现场指导隐患整改工作,促使该企业投入50万元仅用20余天完成了各类问题的整改;赤峰市安监局对辖区1户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实施了停产整顿措施。涉氰化物矿山企业能够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做到了有检查、有整改方案、有资金投入、有整改落实。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太平矿业、阿拉善左旗珠拉矿业、赤峰市敖汉旗金陶矿业、包头市泉山金矿、锡盟西苏旗金曦矿业5户企业坚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氰化钠使用管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等各项工作,实现零隐患。
    自治区安监局对全区矿山企业氰化物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整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