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局研究制定县级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22.02.2018  23:12

  为充分发挥县级邮政管理机构监管效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县级邮政管理机构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机构编制“五定”方案和主要工作职责,近日,乌兰察布局制发了《2018年县级邮政管理机构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后称考核办法)。 

  乌兰察布局对考核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并充分征求区局意见,明确对县级邮政管理机构实施年度考核,考核重点是全面从严治党、人事干部管理、基础工作管理、财务管理、新闻宣传、其他综合工作、普遍服务监管、邮政市场监管等8个方面。为进一步提升县级机构工作积极性,督促机构充分履职,考核办法还指出,县级邮政管理机构年度考核评定达到优秀等次的,该机构及其负责人可以推荐参加本年度自治区和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县级邮政管理机构负责人要向市邮政管理局作出剖析检查。 

  为充分征求被考核单位意见建议,乌兰察布局组织县级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培训座谈会,逐条逐句解读考核办法以及后附的《2018年县级邮政管理机构综合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详细说明2018年需开展的46条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并听取县局干部意见,形成共识。 

  旗县局高度认可考核办法,旗县局主要负责人均表示,该办法为2018年旗县局开展工作提供了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将认真对照考核办法,结合本局实际全面开展好2018年行业监管工作。同时,与会人员还就财务全委托、协调地方开展联合监管、应急演练、建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定期通报制度、市县联动执法等方面进行沟通,为2018年各项工作开展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