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万元以上农村集体工程须公开招投标

11.08.2015  13:42

  今年,磴口县纪委深入农村基层,重点围绕村“三资”管理、村民主议事、村务财务党务三公开、村“两委”干部监督等农村管理事务开展调研,经过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制度。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审核审批;在资产、资源管理上,明确所有流转都要公开拍卖转让,要求1万元以上集体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