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为幸福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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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成长。 记者 孟和朝鲁 摄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日趋完善,统筹层次全面提升,保障范围显著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初步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可靠坚实的保障,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亮点一
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全覆盖
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12年的1228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570.6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7连涨,月人均养老金由2012年的1730元增加到2020年的271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55元增加到133元。
亮点二
医疗保障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83.9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十三五”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达1450亿元,总支出1223亿元,基金运行平稳可持续;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85%和70%左右。
亮点三
工伤、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扩大
工伤保险从2012年的248.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36万人,失业保险从232.8万人增加到276.5万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也有较大增幅。
亮点四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
全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实现15连涨;
全区保障城镇低保对象30.4万人,平均标准772元/月,全国排名第7位;保障农村牧区低保对象131.8万人,平均标准6731元/年,全国排名第9位;
城市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308元/月,同比增长5%;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0533元/年,同比增长4.9%。
亮点五
困境儿童、残疾人得到更多关爱
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全区保障孤儿21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10名,集中养育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530元/月、1288元/月;
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211万为337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治疗;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监护长效机制,将1.72万名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全部签订临时监护协议;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分别排在全国第9位、第12位,惠及31.44万困难残疾人和28.95万重度残疾人。
亮点六
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公办养老院308所、床位3.35万张;民办养老院443所,床位5.18万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22所,床位数1.18万张;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1590所,床位14.06万张;牧区老年公寓9所,床位数0.42万张;建成具备综合功能的街道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5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2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22个。
呼和浩特市和乌海市在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