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两名社区服刑“瘾君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01.02.2016 16:5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国,其严重危害性不言而喻。吸食或贩卖毒品是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呼伦贝尔市始终坚持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管理,联合公安机关定期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尿样检测,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知识教育,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能够清醒认识毒品危害并拒而远之,但也有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不珍惜监外改造机会,沾染毒品最终落得被收监执行的下场。
海拉尔区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由海拉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对其执行非监禁刑罚。2015年10月,该犯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且在此之前该犯被给予书面警告惩罚一次。针对该犯多次及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情形,海拉尔区司法局书面提请原判人民法院撤销该犯缓刑。经原判人民法院审理,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被采纳,最终下达了撤销该犯缓刑的刑事裁定书。2016年1月8日,该犯由呼伦贝尔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收监执行。
扎兰屯市社区服刑人员田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宣告缓刑,由扎兰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对其执行非监禁刑罚。2015年3月,该犯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扎兰屯市司法局及时启动对该犯建议撤销缓刑程序,最终该犯被原判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2016年1月28日,扎兰屯市公安局与扎兰屯市司法所共同将该犯收监执行至扎兰屯市看守所。
以上两名社区服刑“瘾君子”因自己的过错已被囚于铁窗之下,其本人必将为此悔恨不已,也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远离毒品、积极改造的警钟。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1.02.201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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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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