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技资源概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21.11.2014  23:02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技资源概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科便函〔2014〕5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填报工作,并将本地区的数据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将报表(包括电子版)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标准处。各直属单位只需填报调查表中表头和表2部分。

联系人:张翠莲

电话:0471-4506550(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编:010070

2014年6月10日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技资源概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科便函〔201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技体系建设,掌握系统内外科技支撑机构人员、能力、分布等方面情况,推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科技立项,为下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投入方向提供数据基础,我司拟在2013年“食品药品科研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技资源现状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级(省级及以下)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行政区域内系统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调查内容
  各级(省级及以下)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构人员分类及学历情况,各直属事业单位、系统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学历、职称及科研经费投入情况,涉及“四品一械”学科研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设置和科研人员情况,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分类、科研人员和科研经费投入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各省相关单位安排
  1.数据采集与填报(6月1日-6月30日)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填报。
  2.数据审核与汇总(7月1日-7月10日)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并汇总调查数据。
  3.调查表报送(7月11日-7月15日)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汇总情况填报调查表。
  (二)总局各直属单位安排
  总局各直属单位只需填报调查表中表头和表2部分。(6月1日-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科技资源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摸清底数,明晰情况。
  (二)各地要借助调查谋划开展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要在调查中加强与相关机构沟通,为整合系统内外各方面科技资源打好基础。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市级、县级相关单位填报工作,统一汇总数据,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四)调查表填报要求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统计时间截至2014年5月31日。调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总局科技标准司。
  (五)调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科技标准司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 曾伟
  联系电话:010-6309870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2号楼310室
  邮编:100017


  附件: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资源调查表.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5月27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