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环保分局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14.08.2015  17:59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做好违规建设项目清查,彻底改变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滞后的被动局面,切实做到“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元宝山区环保分局在加大“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监管力度的基础上,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一是统计、梳理近年来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情况,建立一企一档项目管理库,对项目建设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集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已审未验”项目进行环保验收专项清查整治。依法对未经批准擅自试生产的建设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清查中督促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整改补办环评手续,并限期验收。 

  三是实施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制度。要求已审批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和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需配套建设的各项环保设施已建成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对于达到验收条件的,在现场检查后批准其验收申请;对于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后重新申请。 

  四是审批和监察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执法互动机制,对于超期试生产,未办理环保验收的单位提请环境监察大队予以处罚,并督促其抓紧办理环保验收。 

  五是在做好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效率。简化验收申报手续、步骤和环节,上门做好竣工验收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材料收集和落实监测工作;专业指导企业做好处理装置的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工作;提供范本,指导和帮助企业正确填报验收表、申请表等各类文本材料;帮助企业报送材料,并牵头组织验收工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